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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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西京学院第四期卓越 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4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张宇

各教学单位、全体专职教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教师队伍建设要求等工作实际,为打造一支教学卓越、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化视野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按照《西京学院卓越教师培养方案(试行)》,学校现决定开展第四期卓越教师班教师遴选工作。

一、原则

(一)卓越教师遴选工作采取教学单位推荐与申请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期遴选名额计划为30名;

(三)遴选工作须公开公正,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二、培养模式

卓越教师采取3+3+3培养模式,循序渐进,分为培养阶段、成熟阶段及卓越阶段,由学校拨付专项经费,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精准培训和配套培养计划。

卓越教师有权优先享有以下资格或待遇:

(一)选派国内外访问学者,参加国内外进修培训、学术访问或交流活动;

(二)参与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评优活动;

(三)参加省部级以上教师竞赛;

(四)参评学校教改项目和各类基金资助项目;

(五)成熟阶段和卓越阶段的卓越教师津贴。

三、卓越教师发展目标

(一)学科(专业)带头人;

(二)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或师德标兵;

(三)学校各级教学管理干部。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讲师及以上职称;

(二)近三年教学工作

1.连续在教学或科研一线岗位工作;

2.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处及同行听课评价平均得分达85分以上;

3.参与至少一项教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

4.指导至少一项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5.有一门在建或已建的“一师一优课”项目或其他精品课程项目;

6.参与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工作;

7.参与编写一门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

8.在完成基本教学和科研任务基础上,从未出现过教学事故,三年内未被学校书面通报批评或受到过任何处罚。

(三)其他

根据我校高职专业师资建设情况,无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在卓越教师队伍建设阶段,遴选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大学本科(双证),但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省部级教改项目(前三名);

2.主持校级教改项目规划课题;

3.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前五名)或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前三名);

4.有两年及以上企业中级管理工作背景或高级技术管理背景;

5.“一师一优课”建设被评为优秀及以上;

6.在全校教学比赛中获奖或被指定做全校公开课。

在教学方面成果突出,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特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行业企业骨干人才,由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报请学校校务会审批后,可破格遴选为卓越教师。

五、遴选程序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如实填写《西京学院卓越教师计划申请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无误后,于2019年5月24日—31日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120办公室。

(二)遴选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卓越教师班教师遴选工作;遴选名单经公示后,提交学校校务会审定。

附件: 西京学院卓越教师计划申请表

联系人:赵瑞妮 联系电话:内线7034外线029-8562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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